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金融科技创新服务对接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工作。一、项目简介本项目主要为实现金融科技创新能够快速捕捉移动互联网时代市场需求的变化,将创新生态资源与总行各业务部门挖掘的金融科技创新需求进行匹配,丰富南京银行常态化金融科技创新需求对接,加强与外部科技创新公司相关合作。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项目,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足个,则现场变更采购方式:若投标人为个,则变更为竞争性磋商;若投标人为个,则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年度或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近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合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为电子版,则无须提供原件,但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为六大国有商业银行(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科技创新服务对接项目相关案例(其中合同内容中须含有“项目概念验证”或“活动与研讨会”或“项目对接会”或“创新科技峰会”等关键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投标人须具有能保证可持续经营的财务状况和较好的行业信誉;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投标人在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且投标人的董事或主要成员自年月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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