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曲河污水处理厂新增智能机器人洗地机(第三次)比选公告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九曲河污水处理厂新增智能机器人洗地机(第三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比选内容:九曲河污水处理厂新增智能机器人洗地机一台。 .比选范围:智能机器人洗地机一台,包含运输、安装(含安装材料)与调试、税费、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服务。 .、比选要求满足高效、智能、安全、专业的无人驾驶洗地车,同时具备无人驾驶作业和手动驾驶作业功能;具备精准环境感知、自动路径规划、自主避障、自动充电、自动加/排水、自动添加清洁剂、自动清洁污水箱等功能。 .、交货地点:重庆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应为厂家或者厂家在当地的授权经销商(需有厂家授权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取得生产企业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制造商项目授权书加盖制造商公章)。生产企业自己参与投标的,不能再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否则均为废标。 .、投标人需承诺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中标人需对洗地机质量进行保证,并提供质保书。 ()比选人向中标人支付全部费用后,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比选人交付货物。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投标人需在重庆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本地工程师,可做到小时现场响应。 .、投标人提供设备出厂所有资料,其技术参数必须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指标。(提供设备出厂所有资料)。 .、投标人应具有自年月日以来,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仅限于厂家或者经销商与终端客户所签)的同类智能清洁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销售订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应包含关键信息,如:合同金额、产品型号、盖章、签订时间等)。 .、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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