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年检验试剂采购项目(招采供应商)(四次) 一、比选内容:对检验试剂的供应商进行比选(报名标段详见标段表)。 二、采购方式:为保证医院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并保证医院相关科室可及时正常开展检验工作,本项目如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标段均继续进行谈判采购活动。 三、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 、供应商所投标段如有药品的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病理试剂采购项目”,凡属于说明书要求冷链贮存及运输的,供应商必须保证配送过程中冷链运输,并提供全程冷链监测数据。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以上详细的资质均不接受公证件,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以发出的比选文件为准。、所要求资质件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本项目的比选响应单位须提供的资质要求中的材料加盖公章清晰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项目登记。登记后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 四、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 时间:年月日:至:时整 地点:宁夏回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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