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开发包条件 滨海县法院正红人民法庭基建项目附属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滨海县人民法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 。该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进行公开发包。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建设地点: 正红人民法庭。 .建设规模:滨海县法院正红人民法庭基建工程项目已经竣工。为了迅速投入使用,我院对法庭附属工程进行了设计规划,具体包含围墙、地面、电管网、给排水、园林红色文化景观、停车场等,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 万元。 .质量要求: 合格。 .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范围 工期 一 滨海县法院正红人民法庭基建项目附属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日历天 三、 承包人资格要求 .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资质等级及范围: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本次发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次发包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违法分包。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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