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一、招商人
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招商人)。
招商项目及编号
招商人拟对西宁地区件资产场地租赁进行公开招商。
本次招商编号为&;&;。
本次招商包件包含西宁、湟源、民和、海石湾等地商铺可用于商业经营;西宁地区住宅可用于居住;西宁货站、北站、西站所属库房、场地可用于货物存放及材料堆放;西宁北站及材料厂办公室可用于办公。
三、包件划分、招商底价及竞价步长
本次招商共拟设包件个,包件的具体划分、招商底价、竞价步长详见下表。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面积(平方米)
招商底价的单价(元/平方米/月)
招商底价(元/年)
竞价步长(元/平方米/月)
中商资格有效期
平安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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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火车站货场门口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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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厂办公楼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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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货场货五西侧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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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站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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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竞商报价=(招商底价的单价+增加的竞价步长)&;出租面积&;个月
四、招商期限
为能更好、更快的完成租赁,以达到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为确保经营稳定并兼顾考虑经营项目后期发展,故招商期限拟定为年。
本次招商,招商期限为自招商人与中商人合同履约起个完整年度,每一个履约年度由招商人与中商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在第二个年度起如果招商人继续将招商房屋进行租赁经营时,则必须与中商人签订租赁合同,中商人放弃租赁权利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商人,经招商人逐级批准后方可终止招商人及中商人双方权利义务。如未经招商人批准,中商人单方面放弃中商资格或提前终止合同的,中商人缴纳的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招商人可对招商房屋再次组织招商。如果在第二个年度起由于房屋征拆、铁路生产经营布局调整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招商人不再对招商房屋进行租赁经营时,中商人应当在前一年度租赁合同到期后将房屋腾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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