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招标范围: 成都地铁号线一期工程各车站、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控制中心及站线的试运营前安全评价工作。 .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暂定个月,暂定自年月日(含当日)起,暂定至年月日(含当日)止,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 业绩要求: 近年(项目完成时间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具有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国内轨道交通安全评价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③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 财务要求:无。 ..信誉要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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