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景泰县年)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景泰县年)已由《白银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景泰县年)作业设计的批复》(市林草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泰县林业和草原局,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中鸿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甘肃省白银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景泰县年) (二)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林草发〔〕号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封山育林.万亩(涉及景泰县漫水滩乡、上沙沃镇、五佛乡、喜泉镇、寺滩乡);退化林修复.万亩,(涉及景泰县寺滩乡、条山集团、红水镇、上沙沃镇,设置围栏.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五)工程地点:景泰县。 (六)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资金。 (七)工 期: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封山育林:在景泰县漫水滩乡、上沙沃镇、五佛乡、喜泉镇、寺滩乡完成封山育林.亩,设置围栏.公里,设置封育碑块,宣传牌座; 第二标段:退化林修复:在景泰县寺滩乡、条山集团、红水镇、上沙沃镇共个小班进行作业设计实施退化林修复面积亩,同时辅助封育管护措施设置围栏.公里。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业绩,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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