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一管网连通段(中段)一标段施工钢板桩分包项目二、招标编号:---三、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与第一再生水厂污水管连通工程一管网连通段(中段)一标段施工钢板桩分包项目,招标人为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宁夏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四、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项目概况:沟槽钢板桩顶管钢板桩支护施工 。.项目地点:位于银川市团结路(凤凰街-规划阅欣路)、规划阅欣路(团结路-大连路)、大连路(唐徕渠-红胜街) 。.计划工期:年月日~ 年月 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时间为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详见附件清单及图纸 (参考:投标人采购的本工程范围内设备及材料等,必须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等。).选用材料品牌:/ 。.质量标准:合格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下列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或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资格证书。.投标人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相关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供货和施工能力,近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未发生因质量、合同履行等方面违约或被起诉行为。.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所需求的专业人员(有施工人员上岗证)和施工机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应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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