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四馆楼室外消防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政府四馆楼室外消防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行审经[]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县政府四馆楼室外消防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灌南县新安镇人民中路号;
..建设规模:从行政中心大楼新建一道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至四馆楼原消防管道,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招标控制价: . 元 ,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工期要求: 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顶管、井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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