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支行营业室装修局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朝阳县支行营业室装修局部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编号为,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朝阳县支行营业室装修局部改造项目;招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分行;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名中标人。项目概况:朝阳县支行营业室,建筑面积.平方米,装修面积.平方米,项目房屋结构为一层框架结构。招标范围:朝阳县支行营业室装修局部改造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道四段号计划工期:天计划投资(招标控制价):.万元(不含税)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朝阳县支行营业室装修局部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截止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或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最近三个月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八)投标人施工资质。需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以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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