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石油兰溪油库项目库外绿化复垦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浙石油兰溪油库项目库外绿化复垦施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金华市浙石油储运销售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工程包含根据复垦方案要求完成连接段复垦、连接道路复垦(-码头连接处)、临时工棚(拆除工作由业主负责)复垦施工及库区出入口、码头区绿化等。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技术规范与要求、复垦报告及工程量清单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