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卫生健康局拟对媒体宣传推广服务进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项目名称 媒体推广宣传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要求 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微博、客户端等平台进行短视频、图文、新闻动态、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作为我局对外宣传的主阵地,营造浓厚的健康宣传氛围。 (二)服务内容 、重点配合我局对全国健康区建设、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群众重点关注领域的引导宣传; 、深度报道、动态信息等多种形式,全面反映蓬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蓬江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典型事例,共同讲好蓬江卫生健康系统的好故事、传播健康科普知识,提供量身定制的宣传策划推广,以及民生热点回应、区卫生健康局工作宣传、政策解读等相关内容服务; 、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职人员配合我局做好宣传工作,包括栏目开设、采写和日常宣传工作,发布报纸稿件不少于篇、多个全版的报纸内容,并将报纸稿件内容同步在网络媒体发布。 .结合我局相关业务,制作两条健康科普短视频、承办一场健康知识竞赛现场视频直播活动(含主持人、活动预告、活动现场图文直播、活动结束后稿件发布等),有承办有关活动经验的单位请一并提供活动案例。 .以卫生健康为主题,策划不少于场现场宣传活动(含宣传推广、场地租赁及布置等费用),通过精准定位与高效传播,实现科普的最大化覆盖与深度渗透。 .在本地区域具有体量较大及受众精准的用户人群。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一年(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四、项目服务要求 (一)由于涉及现场采写工作,承接单位应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充足人力保障及其他资源保障。 (二)项目售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服务限期结束,承接单位必须与采购单位保持沟通,积极跟进,按时向采购单位汇报项目进度。 (三)承接单位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接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四)如受突发公共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由采购单位调整相关方案,承接单位应积极配合和跟进。 (五)承接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合同保密约定,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签订有关保密协议。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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