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招标人)现就沈阳分行本部及直辖单位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入围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分行本部及直辖单位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入围家供应商,主要负责分行机关食堂、现金中心现金库区食堂、现金中心总部食堂主副食配送。本项目为品目采购,采购有效期三年,其中首期合同一年。首期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可签订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人数量:(依据实际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与拟中标供应商数量原则上不低于:的比例要求,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最多推荐综合评分排前名的服务商为中标服务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官方网站公布的集市零售价,不下浮。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或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包件采购: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
.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七)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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