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直线加速器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直线加速器采购组织招标活动。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项目名称: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直线加速器采购 . 项目编号:-- . 招标范围:采购直线加速器台,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交货期:日历天。 . 质保期:日历天。 . 最高限价:,.万元。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 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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