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湖大第小区用电协议签约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观湖大第小区用电协议签约项目]项目采购人为[西安电信分公司汉城营维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说明:我分公司于年成立后西安市未央区梨园路号观湖大第划拨我营维中心负责。原用电协议期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电价.元/度。小区覆盖采用室分覆盖方式,前期共安装台设备。协议到期后,我中心多次与物业协商降低电价。由于小区原物业因受疫情影响与自身经营原因现不在管理该小区,致使我公司用电协议洽谈搁置。
我中心现与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内部物业内部门协商后,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张艳与我公司签订新的用电协议,电费由.元/度调整为.元/度.协议期限三年。新协议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同时以附件形式处理前期欠费(经商定欠费缴纳时间自年月起,欠费按新协议电价执行)。预估合同期内总费用约共计元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就西安市未央区梨园路号观湖大第室分设备用电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张艳协商用电协议经我中心不懈努力多次与物业协商降低电价,现终于与用户达成一致电费调整为.元/度。并商定本次协议暂定叁年,协议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说明:小区业主委员会(张艳)】
三、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四、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西安电信分公司汉城营维中心
电话:-
邮箱:@.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兴东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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