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宁海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宁海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万元。
采购需求:
保障南京市宁海中学的师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做好安全维护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个月的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书(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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