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手机检查侦测设备采购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号楼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手机检查侦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拟购买台手机探测仪,部署在局机关及下属家监狱单位,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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