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徽理工大学年校本部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五)(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安徽理工大学年校本部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五)(二次) 预算金额:第包.元 最高限价:第包:.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为安徽理工大学年校本部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五)(二次)二包,本次采购内容为: 第包教学实验室设备():智能自动化中央集中控制系统、新风管道及手动控制风阀、排风管道及手动控制风阀、新风层流布气装置、甲醛外排处理箱、质量传感系统、智能电气集中控制箱、智慧人机界面触摸控制系统、低噪音排风机组、低噪音全新风机组、防火风阀、消声装置、空气消毒机、电动风阀、清洗池、拖把池、通风辅材配件、室内亮化设备、地面铺设材料、配套设备基础设施器材、不锈钢多功能解剖台、无影灯(带摄录像系统)、无影灯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以采购需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拟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拟投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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