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网络文化市场智能巡查服务(二期)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从解放号互联网+软件交易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网络文化市场智能巡查服务(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 网站内容巡查服务,对南京市网络文化市场有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网店、小程序等网络产品进行每月一次的内容巡查和资质审查,并至少覆盖南京市万属地。) 未知网址清点,利用网络巡查技术并结合站长之家、企查查等数据平台实现未知企业网址的发现。)建立完善南京市网络文化市场监管资源库,并提供电子证据的固定和抓取。)建立网络巡查词库、关键字等信息和策略,保持每季度更新的频次。)具备巡查服务报告输出能力。)智能巡查大屏功能支撑,并逐步提升后台的管理能力。)本项目需提供甲方界面化自主巡查管理功能,需具备良好的管理界面体验。)本项目常规时间需提供*小时的服务响应,甲方开展专项巡查工作期间需提供*小时的服务响应。)该服务使用到的软硬件应当全部国产化。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为南京市网络文化市场智能巡查服务(一期)服务期结束之日(年月日),第一次巡查服务报告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后和年月日之前出示。服务周期为南京市网络文化市场智能巡查服务(一期)服务期结束之日(年月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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