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社会化食堂服务承包商采购(第四次)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部社会化食堂服务承包商采购(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年度营业额约万元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 服务 地点 备注 零号楼食堂整体承包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到期后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总计合同期限不超过年。初次合同签订进场之日起至满整年止,但单次合同为一年一签。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含年度综合考核和服务保障满意度测评)达到约定要求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遇政策性调整,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 重庆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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