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新疆政法学院校园节水(中水)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联系人: 王诗琦
联系电话:
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
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疆政法学院校园节水(中水)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由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钢筋、混凝土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
一、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告时间为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报名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
.资质要求
施工劳务资质备案
.业绩要求
近两年业绩不少于叁份;招商引资企业、十一师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信誉要求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与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此次招标必须缴纳元整(大写金额: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要求必须打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支行
行 号:
投标保证金需备注:安装公司政法学院中水钢筋、混凝土工程劳务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无分公司认领的,保证金一律不退换,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六、联系人:倪静联系电话:
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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