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信息监控中心改造及运城东机房搬迁工程施工,已由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第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年机电设施日常养护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信息监控中心和运城东机房实际工作需求,提升日常管理水平,现需对信息监控中心改造及运城东机房搬迁。 五、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叁仟肆佰壹拾叁元壹角肆分(¥.)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完善信息监控中心和运城东机房实际工作需求,提升日常管理水平,现需对信息监控中心改造及运城东机房搬迁,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包(标包)。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工程地点:运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所辖信息监控大厅、运城东收费站。 .质量要求: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 -)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采购人要求,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安全目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年第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号公告)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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