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潍坊新辰天地购物中心一体化收单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 一、招标条件 本次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潍坊新辰天地购物中心一体化收单项目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潍坊新辰天地购物中心一体化收单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简要采购需求: 北京银行潍坊分行拟与潍坊新辰天地购物中心开展合作,为其搭建的一体化收银系统提供移动聚合收银、商户订单付款管理、购物中心资金管理等系统的技术服务、联调联试、运维服务等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需求书。 .招标内容及范围: 标段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交货期及 免费维护期 交货地点 / 为一体化收银系统提供移动聚合收银、商户订单付款管理、购物中心资金管理等系统的技术服务、联调联试、运维服务等技术服务。 .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免费维护期:合作期间提供免费软件维护服务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 注: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必须对招标范围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开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提供)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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