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选择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某县网络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选择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现进行公开合作伙伴选择,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竞选人(以下简称竞选人)竞选。 .项目概况与合作内容 .合作内容: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某县网络改造采购项目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不划分分包,项目估算为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万元(含税),竞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竞选文件将被否决。 .技术服务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执行的标准、规范:执行有关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有)。 .付款方法和条件:详见商务规范书。 注:本项目是为选择宁波电信某项目的标前合作伙伴,如宁波电信最终与客户签订前向合同,将和本次合作伙伴进行定向谈判,确定最终价格并签订合同,否则不与合作伙伴签订本项目合同。 .竞选人资格要求 .竞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合作伙伴选择人和代理机构。 .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选。 .本次合作伙伴选择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竞选人应承诺成为合作伙伴后向选择人开具符合选择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竞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选择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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