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热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理工大学红外热信息采集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红外热信息采集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红外热信息采集系统,一套。通过高速红外热像仪、高速数据采集仪对高反应性物质的燃烧、爆炸行为进行测量,模拟开发出高反应性危险物质的燃爆风险,有效实现猛烈燃烧、爆炸等行为的事故后果评估设备等研发,推动高反应性危险物质燃爆风险监测及应急装备检测领域应用(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一下三种材料中任意一种作为本项审查的证明材料说明: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如供应商无法按照第条规定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证明文件中注明复印无效的须将原件胶装至正本中,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若以上两种证明材料均无法提供的则可以提供供应商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且以上三种证明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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