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中部高速罗城枢纽交通安全警示设备安装项目材料询比采购,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年经理办公会第次会议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标项目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名称: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概况: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承揽中部高速公路管理(山西)有限公司罗城枢纽交通安全警示设备安装项目,现对所需材料进行采购。材料包含:太阳能型车速预警显示设施、太阳能型超速警示设施、太阳能同步边缘轮廓警示灯)等。(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四、采购限价: 采购限价:. 万元(不含税)。 五、采购内容、标包划分、供货期、供货地点、质量要求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中部高速罗城枢纽交通安全警示设备安装项目材料询比采购,内容包含:太阳能型车速预警显示设施、太阳能型超速警示设施、太阳能同步边缘轮廓警示灯)等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具体要求,以本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标包划分:共个标包;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 、供应商在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财务报告或提供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交安设施材料供货业绩;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名,且要求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保;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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