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港液体散货码头管桩采购计划单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设备物质名称: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惠州港荃湾港区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管桩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桩 ,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概况:本工程为惠州港荃湾港区 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本项目位于惠州市荃湾港区荃湾作业区东部外侧,新建 个 万 吨级液体散货泊位(兼靠艘千吨级船舶),泊位长度米,使用港口岸线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万吨。码头通过引桥与后方规划道路和公共管廊相连接。
&;&;. 招标内容:管桩,共个包件,拟推荐~名中标候选人,物资品种、数量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交货地点:卖方送达卖方工厂周边的上货码头(码头需具备平板驳进出港条件),并按施工顺序装船,由卖方负责运输船上管桩的加固材料。
. 投标人要求
&;&;. 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应建立有完善的管理体系,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书;并提供近年内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以上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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