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委托,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就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四区不动产档案搬迁服务及配套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四区不动产档案搬迁服务及配套项目 、采购编号: 、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具体要求 最高限价(元) 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四区不动产档案搬迁服务及配套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指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依法缴纳税收指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和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文件载明的行业为: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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