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广发银行长春分行食堂服务团队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名称:广发银行长春分行食堂服务团队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年)&;&;二、项目编号:---&;&;三、采购内容:拟通过招标采购选定家中标人,由其向采购人提供厨师团队服务,合同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投标其他说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近三年(年至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年成立至年不足年或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不在招标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供应商须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餐饮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厨师须有厨师证。&;&;.信誉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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