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就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智慧审批和不动产登记联办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智慧审批和不动产登记联办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通过拓展数据共享规模,提升公积金业务办理便捷度,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政务、不动产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相互协同、互联互通,加大线上办理能力,最终实现公积金服务线下“最多跑一次”,公积金线上业务实现“零跑路、零材料、零审批”,线上实时办结。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者是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两种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近年来,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近年来指:年月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家;(二)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四)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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