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供水管网品质提升工程-清湖街道东儒、和睦等村管网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江山市供水管网品质提升工程-清湖街道东儒、和睦等村管网提升项目已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设[]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江山市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山市水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山市供水管网品质提升工程-清湖街道东儒、和睦等村管网提升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有峡口水厂供水范围入户管网改造,共埋设 以上主管总长约 .,埋设 及以下支管总长约 .,建设地点:江山市清湖街道。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清湖街道东儒村、读溪口村、和睦村、贺周村的管道铺设及阀门井等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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