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乡街道流塘社区办公场所年安保和清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宝安区区湖滨东路号三楼鹏翔招标代理(区财政局旁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乡街道流塘社区办公场所年安保和清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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