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装车间加注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总装车间加注机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装车间加注机改造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总装车间加注机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总装车间加注机改造项目: 合格的投标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技术水平和经营业绩,服务质量和信誉高;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未在长安汽车、福特中国、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黑名单范围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若有虚假,招标人将不退还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若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招标人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单方撤销合同并从候选人名单中选择其他单位中标,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可向其索要违约赔偿。 .参与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满足《设备安装承包商安全准入审查表》的审查评分大于等于分(详见附件《设备安装承包商安全准入审查表》)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投标。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止在过去年内独立承接交付完成不少于套或者年内独立承接交付完成不少于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整的乘用的制动液、冷却液、冷媒或风窗洗涤液组合式在线加注设备并运行良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提供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包含合同货物、数量、签订时间及能体现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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