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本晋阳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遗址保护展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市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太原市文物保护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太原市晋源区。在晋阳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内建设西城墙豁口断面展示棚、二号建筑基址保护展示棚、四号建筑基址保护展示棚;三号建筑基址地面复原展示;配套建设参观步道、硬质铺装、景观绿化、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晋阳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遗址保护展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晋阳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一期)遗址保护展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获取方法: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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