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全行(除本部新营业用房)广告标识及门楣招牌项目
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家供应商实施年月日-年月日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所有物业(除本部新营业用房)广告标识及门楣招牌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如符合续签条件,连续合作期限不超过三年。
招标范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所有物业(除本部新营业用房)广告标识及门楣招牌项目,招标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单笔小于万元(不含)的广告标识及门楣招牌项目,主要包括全行(除本部新营业用房)标准广告标识、个性化上墙需求、各类型招牌制作维修与翻新以及其它我行指定的广告标识及门楣招牌服务等(网点创建及党建上墙项目除外)。
()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两家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按照评标得分高低,得分高者优先选取服务片区。片区划分原则:以中心支行、二级支行及其他物业数量、网点装修年限、距离远近等情况综合考虑,将分行物业分为两个片区。
()如有新增物业,如为辖属行则归入所属中心支行片区供应商,如为新增加中心支行则按中标分数由高到低轮号加入两家供应商服务。
()如有供应商出现违规、履约不合格等行为导致不再续约,则该供应商片区将转由另一家供应商提供服务。
项目地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所有物业(除本部新营业用房)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承诺: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②近三年(年月日至截标时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近三年(年月日至截标时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由招标人提供资料);
、投标人通过深圳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于开标前登录交通银行智采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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