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医疗设备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医疗设备一批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多层螺旋系统,套。采购包:平板式数字化线摄影系统,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安装调试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生产许可资格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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