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普通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普通仪”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备注
普通仪
台
普通仪一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拒绝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分支机构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原件备查,且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如为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文件》,原件备查)。()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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