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一、招标条件沈阳分行年安全防范技术报警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简介采购内容:为我行网点、金库、自助银行、保管箱库、离行自助设备预计台报警主机接入报警服务中心。协议报警服务中心按预计的报警主机服务数量进行报价。本项目最终以单价签订合同,预计数量和预算金额仅作为本次投标报价的参考。本项目拟固定采购单价,中标后单价固定不变,按照实际发生的报警主机服务数量进行结算。但首期需求数量不超过预计数量。预计采购有效期内后两年的年报警主机数量与首年数量持平。我行不保证中标供应商在合作期间内的具体采购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期限:首期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采购有效期年,首期合同期限年。首期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和财务事项审批情况按年续签,最多不超过年。中标人数量:个;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最高投标限价:报警主机服务费用不含税拦标价为.元/月/台,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沈阳分行年安全防范技术报警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截止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投标单位或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五)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六)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权,比例超过%(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七)投标单位具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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