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亮化工程公开竞标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 .发包条件 塔山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亮化工程已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中心【】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发包人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竞标。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本次交易工程的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 :拟建设塔山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亮化工程,本次项目范围南至文一西路,北至余昌路,东至狮山路,西至禹航路,山体总面积约为.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绿化亮化提升、现状亭廊建筑立面亮化及相应水电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 . 发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内容。 .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响应人资格要求(本次发包采用资格后审,下述要求提供的证件除须具体满足要求外,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作竞标无效) . 具备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企业市场主体区域类型(请自行选择)(注:①承包人成交后提供相关证明由发包人确认,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弄虚作假的,视为此次项目成交无效并拉入黑名单。②企业营业执照上成立时间须在本交易公告发布日之前) ☑不限,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 具备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响应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如在响应截止时间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或成交(或拟成交或其他原因)加锁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 .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响应人须将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录入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并自行做好维护工作;因维护不及时导致审核未通过的,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交易操作形式 ☑电子交易 .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包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余杭公共资源交易网&;专题专栏&;余杭小额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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