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氩气高频电刀等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氩气高频电刀等医疗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采购预算:.元(含税等一切价格)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采购内容:氩气高频电刀/套、血液透析机增配款/台、血液透析机标准配置款/台、血液透析滤过机/台、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台(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 供货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绥棱林业局医院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货款。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货款。年质保期后,支付合同金额的%货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质保期:年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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