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会计师事务所选取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会计师事务所选取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昂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价:.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 采购人: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省招标集团大厦室 项目负责人:秦涛、涂健 联系电话: 、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法务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 二、质疑(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质疑(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异议)的日期。 质疑(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异议)材料的,应当在质疑(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所质疑(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异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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