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会计师事务所选取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会计师事务所选取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昂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价:.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
采购人: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省招标集团大厦室
项目负责人:秦涛、涂健
联系电话: 、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法务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
二、质疑(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质疑(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异议)的日期。
质疑(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异议)材料的,应当在质疑(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所质疑(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异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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