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第三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医用直线加速器维保服务 详见技术要求 无锡 年 合同签订为年签;维保服务得到设备使用科室认可的可续签一年维保合同(根据医疗设备维保满意度调查表(每年考评次)综合考评结果,综合评分分以上);设备如在服务期内报废停用,合同自动终止。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项目预算:万/年;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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