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项目非生产用车租赁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物质名称:乘用车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年月非生产用车租赁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方式选择非生产用车租赁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材料非生产用车租赁清单中的设备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非生产用车租赁。 、成交原则:在符合运输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 &;、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付款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都安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项目。 结算支付方式: 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过磅记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结算后,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税率%合法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实际租赁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付款方式:甲方在取得乙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结算审批返回项目后,甲方向乙方付款,乙方承诺垫资 万元,无息垫资 个月,并结合乙方的垫资承诺,对达到乙方垫资承诺的租金、调遣费,甲方当季度支付结算货款的%,以此类推。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技术质量要求: 乙方设备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公路,设备租赁期间设备交强险、商业险由租赁方承担,承租方承担日常维修保养,出租方应提拱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满足质量要求的设备,并均应达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要求。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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