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院科技法庭租赁服务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中院科技法庭租赁服务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中院科技法庭租赁服务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东莞中院科技法庭租赁服务项目()二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其他租赁服务
科技法庭租赁服务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以来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至今任意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响应)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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