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长宁剑河路支行装修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感兴趣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长宁剑河路支行装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装修改造面积约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钢结构加固、拆除复原及消防等,招标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规范所示的内容及所有按设计与工程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编号: 工程地点:长宁区剑河路号。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工期: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限价.万元。 注:超过以上任一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年月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投标人须承诺:()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清退及负面供应商清单。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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