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航站楼智慧照明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深圳机场航站楼智慧照明改造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单位负责实施深圳机场航站楼智慧照明改造项目,对现有航站楼智慧照明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在公共区新增照度传感器;新增、优化智慧照明系统软件功能;获取航班动态信息,实现根据旅客集散情况进行自动照明控制等。具体详见施工图、技术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元(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证书注册专业有效期和使用有效期均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上有个人签名,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栏显示为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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