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幼儿园年度非八大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下午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幼儿园年度非八大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投标报价:以折扣率报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幼儿园年度非八大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续签合同,但整个合同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提供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食品经营信息备案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投标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投标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投标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投标公司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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