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年-年咸宁市咸安区财政性资金项目评审服务采购项目(包-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对拟实施的咸安区财政资金投资、并由财政付费的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咨询服务业务。包:经建股管理的城乡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包:经建股管理的国土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包:社保股归口管理的医院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包:教科文股管理的教育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包:信息化建设类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评审金额 万元以下 个工作日、 万元至 万元 个工作日、 万元以上 个工作日出具初审结论。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在 天内出具正式评审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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