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里湖镇金里路末段人行道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里湖镇金里路末段人行道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里湖镇金里路末段人行道提升项目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投标时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或投标时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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