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口腔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口腔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拟采购一批口腔临床医用设备,包括口腔数字印模仪台、口腔手术显微镜台、计算机控制无痛口腔局麻仪台、牙齿美白仪台、转角放大镜台、全瓷烤瓷炉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通知之日起日完成内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标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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